根據《中國共産黨章程》、《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(試行)》的規定,管理學院黨總支接收潘依婷同志為中共正式黨員,現予公示,征求黨員、群衆和單位的意見。公示期限内,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、來電、來訪等形式,向黨總支、黨支部或院黨委組織部舉報反映公示對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。以個人名義舉報反映的應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;以單位名義舉報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印章。舉報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必須真實準确,内容盡量具體詳細,并盡可能提供有關調查線索。受理單位對舉報反映人的情況嚴格保密。公示對象名單和基本情況如下:
市營1401班 潘依婷
潘依婷同志于2015年11月确定為中共預備黨員,黨支部于2017年12月17日召開黨員大會,讨論通過接收為中共黨員。
公示時間:2017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(7天)
受理單位:管理學院黨總支;校黨委組織部
辦公地點: F-105,電氣樓103室
聯系電話:5863515;58688902;586889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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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學院支部委員會
2017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