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幹意見》(教高〔2005〕1号)文件精神,表彰在教學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,充分調動全院教師教學工作積極性,進一步提高教師綜合素質,提升人才培養質量,根據教育部和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有關文件和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優秀教師評選原則上每2年一屆,每屆10-15名。
第三條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優秀教師的評選遵循公開透明、公平推薦、公正評審的原則。
第四條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對“優秀教師”給予表彰獎勵,并授予“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優秀教師”榮譽稱号。
第二章 評選的範圍和條件
第五條 評選的範圍:在我院工作滿三年以上,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一線在職在崗專任教師。
第六條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優秀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:
1.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,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努力實踐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,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,求真務實,勇于探索,銳意改革,開拓創新,模範履行職責,無私奉獻,師德高尚,能夠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。
2.治學嚴謹,敬業盡責,信守學術道德規範,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學識學風方面以身作則,為人師表,用崇高的人格形象和模範行為啟迪、教育學生,原則上近三年以來,獲得過院教學質量優秀獎。
3.對教學工作認真負責,高質量地完成教學工作任務,積極進行教育改革與創新研究,課堂教學效果優秀,在教學檢查、抽查和問卷調查中,學生評議優秀率在90%以上。
4.積極開展教研科研工作,在近三年内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院級以上(含院級)教研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,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,或在省級以上刊物(含省級)公開發表論文兩篇以上。
5.全面關心學生成長,既幫助學生樹立正确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和價值觀,做深入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,也幫助學生解決思想、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實際問題,工作突出,教書育人效果顯著。
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得評為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優秀教師:
1.未達到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條件之任何一項的;
2.不符合師德要求者;
3.違犯學術道德者;
4.違反法律、法規的,受過黨紀、政紀處分者;
5.在近兩年内發生過一般教學事故(含)以上者;
6.違反學校規章制度,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者。
第三章 評選方法和程序
第八條 教務處負責組織開展全院優秀教師的評選工作,發文公布評選的基本要求、具體事項和推薦名額等。
第九條 各系(部)組織本單位優秀教師的初評、推薦工作。由系(部)負責審核本單位優秀教師申請人的資格和條件,并按期将推薦名單和有關材料報教務處。
第十條 教務處負責組織測評工作,對系部推薦的教師,在其授課班級中進行測評,廣泛聽取學生意見。
第十一條 學院成立評選“優秀教師”評委會。評委會負責“優秀教師”的評審工作,評審通過的名單經公示後,若無異議,确定院優秀教師人選。
第四章 獎 勵
第十二條 對獲“優秀教師”者,學院授予“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優秀教師”榮譽稱号,并頒發證書和獎金。
第十三條 榮獲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“優秀教師”稱号的教師,應當珍視榮譽,不辱稱号,率先垂範,與時俱進,不斷創新。
第五章 附 則
第十六條 各系(部)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初評、推薦細則,報教務處備案。
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
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