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胡高飛,男,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,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副教授。現任湖南省法學會工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、湖南省法治文化研究會理事,長沙理工大學法學專業校外研究生導師,北京市東衛(長沙)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。長期在政法行政部門工作,曾任職甯鄉縣委政法委、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多年,擔任多部門負責人,具有豐富的行政工作經驗。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(區塊鍊視域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治理研究)1項、省級項目1項,作為主要課題組成員參與省級項目6項,先後在《中國經濟導報》、《電子知識産權》、《求索》、《招标采購管理》等雜志報刊發表文章30餘篇。
(審核:餘博、譚超、單豔豔)